关键词:
栏 目:



 典型案例
国内首例室內装修甲醛污染案

http://www.qthwsjd.com
  2001年6月19日上午10点20分,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陈颖室内环境污染伤害案,原告一审胜诉,法庭判决北京工美天成装饰公司赔偿原告拆除损失费、检测费、医疗补偿费、房租费共计89000元,并在十日内清除污染的装饰材料。此案在我国属于首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12月6日,北京市委政法委宣传处与高级法院法制宣传中心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陈颖室内环境污染案被选中为2001年北京法院十大媒体焦点案件之一。

    1998年陈颖先生购买了位于北京昌平八仙别墅小区的一套住宅,随后以95716元的总价请北京工美天成装饰公司进行装修。工程竣工入住后,陈先生感觉室内气味刺鼻,致人咽痛咳嗽、辣眼流泪,后来陈先生查出患了“喉乳头状瘤”。为了个人和家人的健康与安全,他两次请室内环境监测中心对其住所进行检测。结果发现卧室中甲醛含量高达1.56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19.5倍!在近两年的时间里,陈先生多次请求工美天成装饰公司“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但始终未得到答复。至此陈先生想到了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这个问题。


   

建议使用 IE5.0 以上浏览器 800*600分辨率
CopyRight©2000-2005,七台河市卫生监督所 E-mail:webmaster@mail.qthwsj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