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21日,江苏省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接该市虎丘区公安局报告,称在苏州市吴县市水产冷冻厂冷库内储存着20多吨被毒死的狗。接到报告后,市卫生监督所立即派员前往调查处理。
经调查,吴县市水产冷冻厂冷库内的可疑死狗是一名叫卞XX的人于2001年五月中旬先后分38次以“羊肉”名义存入该冷库的,共计 23838公斤,并于8月10日和15日三次提走935公斤。卫生监督员当即对存放的死狗采取行政控制措施予以封存,并采集样品送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心检验,在狗的血液、肝脏、胃中氰化物均成阳性。
9月22日,卞XX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苏州市虎丘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据卞XX供认:由于浙、皖市场冬天狗肉十分畅销,觉得发财的机会到了,就在安徽德清市肖某处购的氰化钾和制作药丸的模具,用腊和鸡骨头制作了毒饵,以每粒一元的价格卖给一批专门从事毒狗的人员并从这些人手中收购2500头毒狗,以哄骗手段存于冷库,准备在秋冬季节狗肉旺销时上市。
2001年9月27日上午,为追查卞XX等人的毒狗肉的去向及氰化钾的来源,苏州市卫生、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赶往浙江长兴县,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及时控制了曾从卞XX处购进狗肉的陈姓贩子,经突审,陈于8月从卞XX处购进狗肉3000斤,已于当月流入安徽境内。苏州市卫生、公安部门执法人员随即与安徽联系,并对已找到的毒狗进行了控制,而销售氰化钾的肖姓贩子已潜逃。
对被刑事拘留的卞XX等人,苏州市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对于吴县市冷冻厂无视《食品卫生法》,为追求经济效益,疏于管理,擅自将有毒狗肉存入冷库内的违法行为,苏州市卫生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3000元的罚款,查获的23吨“毒狗”由苏州市卫生局全部予以焚烧处理,从而避免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害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