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放射诊疗工作人员 、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市卫生监督所放射与劳动卫生科执法人员对全市放射诊疗场所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工作对象为医疗机构、个体放射诊疗场所及口腔诊所,重点整治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而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机构,对存在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时未配备个人及患者防护设施、放射诊疗人员未进行本年度个人计量监测等违法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同时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专项工作处罚力度较以前加大,共立案17起,罚款11、1万元。专项工作的开展使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得到了深入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放射诊疗场所的工作秩序。
劳卫科 于 辉
二00八年六月十九日